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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关于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24-03-29 05:59:59 来源:安博体育官网登陆 作者:安博体育官网

  2018年6月20日至7月10日,湖南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环保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环境保护督察,同年9月11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益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2019年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高度的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强力推进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着力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改善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截至目前,反馈的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达到时序进度并需持续推进的12个;420件信访件已办结404件,办结率96.19%。

  (一)提高站位,高位推进抓落实。全市上下强力推进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召开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会议70次,其中市委会20次、市政府常务会10次、调度会8次、推进会5次、专题会14次、动员会3次、其他各类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会议10次。市委、市政府提出以省环保督察为契机,舍得眼前利益、舍得环保投入、舍得问责追责,明确要求推进省环保督察整改做到“一快五严”(一快:快速反应,立行立改,五严:严密协调配合、严格跟踪督办、严禁弄虚作假、严肃环保执法、严厉执纪问责,全力提高办结率),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30余次深入八个区县(市),对大通湖治理、资江流域饮用水源环境问题整治、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石煤矿治理等现场督查。

  (二)压实各方责任,形成攻坚合力。为加强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专题召开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印发了《益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交办问题清单,明确任务要求,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把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层层传导压力,把整改责任有效传导到位,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制定《益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益阳市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益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抓好《益阳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地。加强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省环保督察及问题整改期间,累计对235家涉污企业进行责令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

  (三)在整改中总结提高,建章立制管到位。各级党委政府及时总结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经验教训,不断健全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加强统筹调度。建立联席会议、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实行一月一例会、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评议。二是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梳理了我市存在的石煤矿山污染、大通湖水环境污染、资江流域锑超标等突出环境问题及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将每个问题分解到各区县(市)及相关市直单位,确保做到一个问题、一个责任人、一套方案、一个班子、一抓到底。三是加强督查检查。每月对各个区县(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一次现场督查,对中心城区开展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组织其他市直单位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畜禽养殖退养和升级改造等专项督查,严格督促各区县(市)加快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四)坚持人民为中心,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我们在办理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过程中,始终把维护群众权益摆在突出位置,以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作为信访问题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着手,找准环保督察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层层强化责任,传导压力,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切实抓好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这项民心工程。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抓手,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享受优美的环境。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问题和涉及群众环境权益的整改问题,坚持快速反应、快速查处、快速整改、快速追责。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市信访件420件,除16件疑难信访件还在继续办理外,其余404件已全部办结。

  (一)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今年1-2月份,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明显下降,全市上下积极行动,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强力推进整治。一是开展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全市火电、水泥、钢铁行业提标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二是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完成淘汰,全市共淘汰燃煤锅炉283台,共计639.8蒸吨,替代原煤30万吨。三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完成本年度省定高排放黄标车辆淘汰工作任务;全市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已完成94.17%。四是加强扬尘综合整治和面源污染治理。督促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自动监测设备,做到6个100%;要求在建项目安装环保除尘雾炮机、专业喷淋降尘设备和在线扬尘测控系统;加大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市中心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1%、县级城市机械化清扫率为70%。加强餐饮油烟末端治理和露天烧烤规范整治。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建设了高新区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网格化微站,开展了非道路移动源调查。六是加强督查和巡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市生环委办公室每周例行巡查,下发督查通报,市政府领导组织约谈,强力推进问题整改。七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多次通报未予整改到位的单位,顶格处罚,纳入信用评价考核体系,督促项目整改到位。通过综合整治,3-10月我市空气质量逐步好转。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持续推进重点流域片区整治。大通湖片区:通过综合施策,今年1-10月,大通湖水质有9个月为Ⅴ类,5月份达到Ⅳ类,总磷浓度分别为0.2mg/L、0.12mg/L、0.14mg/L、0.11mg/L、0.09 mg/L、0.11mg/L、0.12mg/L、0.15mg/L、0.15mg/L、0.15mg/L,总磷平均值为0.13mg/L。大通湖流域已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污水管网改造已完成70%的工程。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大通湖流域90%以上的农户“两桶制”配备到位,乡镇垃圾中转站均已建成。构建了比较完整的垃圾收转运系统,流域范围内的城区、村边、渠边、湖边的垃圾得到了有效的收集和处理。开展入湖口及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对38个入湖口及33个跨乡镇交界断面的水质全面实行了月度监测通报制度,并根据水质考核结果,对考核对象严格实行经济奖罚。大通湖区4个主要入湖口湿地已建成,初步构建以挺水植物荷花为优势群落的湖滨沿岸带;沅江市基本完成了大通湖入湖口爱民渠(通爱民闸)与大寨渠(通北河口)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的人工促进植被修复和人工投放净水生物工程;南县苏河、明山电排渠等渠道两岸建成成由菖蒲、菰等植物组成的人工湿地,苏河已种植莲藕等净化植物120亩。大通湖流域完成改厕17508户,完成任务66%。南湾湖基地部队已与大有养殖户初步达成2019年12月底全部退养的协议,目前大有猪场存栏量约9200余头。大通湖流域的珍珠养殖已全部退出,总退出面积达12592亩。临湖1000米范围内精养鱼塘25295.11亩,已退出19594.21亩,完成任务的77.5%。流域内完成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2.32万亩,完成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164.6万亩,完成病虫绿色防控面积69.43万亩。大湖沿岸带种植湘莲(红莲)约5000余亩,大湖水草空斑区(总面积约2万亩)种植了6000亩的马来眼子菜158470公斤、黑藻718100公斤、黄丝草11870公斤,播撒苦草纯种子1150公斤。沅江两江七湖片区:已完成《沅江市城区五湖水环境整治种植沉水植物提升水质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与项目预算的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8万亩,绿肥种植1万亩,统防统治面积2.5万亩次,绿色防控0.8万亩;已完成下琼湖黑臭水体治理;完成胭脂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铺设2048米、检查井(沉泥井)砌筑90座,1号、2号场站500吨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运营;基本完成沅江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三仙湖片区:沿线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已基本完成;完成沿线个乡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32户精养塘和9户珍珠养殖的退养;对禁养区内的361户畜禽养殖实施了退养,拆除栏舍面积10万多m2,完成粪污治理设施建设80%的工作任务。桃花江片区:沿线正在进行桃花江河道清淤工程和桃花江石牛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个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财评、招投标。志溪河片区:已委托省环科院制定断面达标工作方案,同时积极开展沿线竹制品加工企业的巡查、监管,严防污染反弹,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黄家湖片区:拆除了度假区的违规建筑;对黄家湖流域内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周边涉水企业下达了控制总磷排放的通知;督促鸿源稀土完成了环境问题整改;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污水处理设施已投入试运行;长春镇污水处理厂深度除磷项目已完成调试,正常运行。4-10月份黄家湖水质由Ⅳ类变为Ⅲ类。二是全面开展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整治。制定了《长江经济带(益阳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范围、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职责分工,正在全面排查。加大对未完成提标改造任务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调度督促力度,高新区朝阳片区工业废水依托团洲污水处理厂处理提标改造工程于6月底完成,扩建工程现已完工,正在进水调试运行;大通湖洞庭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全部工程、设备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已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正在调试数据稳定性;高新区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已完成,正在试运行;安化县经开区黑茶产业园依托海川达水务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安装设备,11月底通水试运行,江南工业园内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三是扎实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已完成对238个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环境基础信息采集;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全市101个千吨万人水源地,24个已完成保护区划定,其余水源地已完成划定技术报告编制,专家论证,省厅审定,市人民政府已行文上报省政府请求批复;完成了市级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沅江、桃江、安化、南县和大通湖区县级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针对市二(三)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西流湾泵站污水溢流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强力推进整改;针对市二(三)水厂、桃江一水厂和南县振兴水厂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问题,编制了达标方案,正在推进实施。

  (三)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全力推进资江流域锑污染整治。全面开展资江流域锑污染排查,对资江干流和一级支流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形成了《资江流域益阳段锑污染整治评估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资江流域益阳段锑污染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对生力化工等7家涉锑企业进行整治,目前已完成5家验收;定期对久通、渣滓溪等6家涉锑企业进行监测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其整改到位。二是开展涉镉企业排查。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安排,今年我市开展了四轮的重点行业企业涉镉排查,确定前三轮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25个。三是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通过自查自纠和全面梳理,我市31个自然保护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587个。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相关市直单位按照“绿盾行动”的有关要求,采取边查边整改的方式,完成整改487个。四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了安化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的验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35个重点村已完。

  2018年6月20日至7月10日,湖南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环保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为期20天的环境保护督察,同年9月11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益阳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2019年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生态立市、绿色发展,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以高度的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强力推进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着力解决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改善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截至目前,反馈的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达到时序进度并需持续推进的12个;420件信访件已办结404件,办结率96.19%。

  (一)提高站位,高位推进抓落实。全市上下强力推进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召开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会议70次,其中市委会20次、市政府常务会10次、调度会8次、推进会5次、专题会14次、动员会3次、其他各类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会议10次。市委、市政府提出以省环保督察为契机,舍得眼前利益、舍得环保投入、舍得问责追责,明确要求推进省环保督察整改做到“一快五严”(一快:快速反应,立行立改,五严:严密协调配合、严格跟踪督办、严禁弄虚作假、严肃环保执法、严厉执纪问责,全力提高办结率),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30余次深入八个区县(市),对大通湖治理、资江流域饮用水源环境问题整治、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石煤矿治理等现场督查。

  (二)压实各方责任,形成攻坚合力。为加强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市委市政府专题召开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印发了《益阳市贯彻落实湖南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交办问题清单,明确任务要求,压实各方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把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层层传导压力,把整改责任有效传导到位,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制定《益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益阳市较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益阳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抓好《益阳市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地。加强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省环保督察及问题整改期间,累计对235家涉污企业进行责令整改,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

  (三)在整改中总结提高,建章立制管到位。各级党委政府及时总结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经验教训,不断健全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一是加强统筹调度。建立联席会议、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实行一月一例会、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评议。二是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梳理了我市存在的石煤矿山污染、大通湖水环境污染、资江流域锑超标等突出环境问题及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将每个问题分解到各区县(市)及相关市直单位,确保做到一个问题、一个责任人、一套方案、一个班子、一抓到底。三是加强督查检查。每月对各个区县(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一次现场督查,对中心城区开展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组织其他市直单位开展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畜禽养殖退养和升级改造等专项督查,严格督促各区县(市)加快推进整改落实,确保按时间节点高效完成整改任务。

  (四)坚持人民为中心,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我们在办理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问题过程中,始终把维护群众权益摆在突出位置,以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作为信访问题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着手,找准环保督察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层层强化责任,传导压力,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切实抓好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这项民心工程。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抓手,着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享受优美的环境。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群众信访问题和涉及群众环境权益的整改问题,坚持快速反应、快速查处、快速整改、快速追责。省环保督察交办我市信访件420件,除16件疑难信访件还在继续办理外,其余404件已全部办结。

  (一)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今年1-2月份,我市空气环境质量明显下降,全市上下积极行动,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强力推进整治。一是开展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全市火电、水泥、钢铁行业提标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二是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城市建成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已全部完成淘汰,全市共淘汰燃煤锅炉283台,共计639.8蒸吨,替代原煤30万吨。三是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完成本年度省定高排放黄标车辆淘汰工作任务;全市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已完成94.17%。四是加强扬尘综合整治和面源污染治理。督促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和自动监测设备,做到6个100%;要求在建项目安装环保除尘雾炮机、专业喷淋降尘设备和在线扬尘测控系统;加大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市中心城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1%、县级城市机械化清扫率为70%。加强餐饮油烟末端治理和露天烧烤规范整治。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建设了高新区空气质量精细化管理网格化微站,开展了非道路移动源调查。六是加强督查和巡查。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督查,市生环委办公室每周例行巡查,下发督查通报,市政府领导组织约谈,强力推进问题整改。七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多次通报未予整改到位的单位,顶格处罚,纳入信用评价考核体系,督促项目整改到位。通过综合整治,3-10月我市空气质量逐步好转。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持续推进重点流域片区整治。大通湖片区:通过综合施策,今年1-10月,大通湖水质有9个月为Ⅴ类,5月份达到Ⅳ类,总磷浓度分别为0.2mg/L、0.12mg/L、0.14mg/L、0.11mg/L、0.09 mg/L、0.11mg/L、0.12mg/L、0.15mg/L、0.15mg/L、0.15mg/L,总磷平均值为0.13mg/L。大通湖流域已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污水管网改造已完成70%的工程。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大通湖流域90%以上的农户“两桶制”配备到位,乡镇垃圾中转站均已建成。构建了比较完整的垃圾收转运系统,流域范围内的城区、村边、渠边、湖边的垃圾得到了有效的收集和处理。开展入湖口及交界断面水质监测,对38个入湖口及33个跨乡镇交界断面的水质全面实行了月度监测通报制度,并根据水质考核结果,对考核对象严格实行经济奖罚。大通湖区4个主要入湖口湿地已建成,初步构建以挺水植物荷花为优势群落的湖滨沿岸带;沅江市基本完成了大通湖入湖口爱民渠(通爱民闸)与大寨渠(通北河口)生态修复建设项目的人工促进植被修复和人工投放净水生物工程;南县苏河、明山电排渠等渠道两岸建成成由菖蒲、菰等植物组成的人工湿地,苏河已种植莲藕等净化植物120亩。大通湖流域完成改厕17508户,完成任务66%。南湾湖基地部队已与大有养殖户初步达成2019年12月底全部退养的协议,目前大有猪场存栏量约9200余头。大通湖流域的珍珠养殖已全部退出,总退出面积达12592亩。临湖1000米范围内精养鱼塘25295.11亩,已退出19594.21亩,完成任务的77.5%。流域内完成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2.32万亩,完成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面积164.6万亩,完成病虫绿色防控面积69.43万亩。大湖沿岸带种植湘莲(红莲)约5000余亩,大湖水草空斑区(总面积约2万亩)种植了6000亩的马来眼子菜158470公斤、黑藻718100公斤、黄丝草11870公斤,播撒苦草纯种子1150公斤。沅江两江七湖片区:已完成《沅江市城区五湖水环境整治种植沉水植物提升水质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与项目预算的财政评审等前期工作;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5.8万亩,绿肥种植1万亩,统防统治面积2.5万亩次,绿色防控0.8万亩;已完成下琼湖黑臭水体治理;完成胭脂湖污水处理厂管网铺设2048米、检查井(沉泥井)砌筑90座,1号、2号场站500吨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运营;基本完成沅江高新区第二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三仙湖片区:沿线乡镇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已基本完成;完成沿线个乡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完成32户精养塘和9户珍珠养殖的退养;对禁养区内的361户畜禽养殖实施了退养,拆除栏舍面积10万多m2,完成粪污治理设施建设80%的工作任务。桃花江片区:沿线正在进行桃花江河道清淤工程和桃花江石牛江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2个项目,已完成方案设计、财评、招投标。志溪河片区:已委托省环科院制定断面达标工作方案,同时积极开展沿线竹制品加工企业的巡查、监管,严防污染反弹,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黄家湖片区:拆除了度假区的违规建筑;对黄家湖流域内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周边涉水企业下达了控制总磷排放的通知;督促鸿源稀土完成了环境问题整改;益阳职业技术学院污水处理设施已投入试运行;长春镇污水处理厂深度除磷项目已完成调试,正常运行。4-10月份黄家湖水质由Ⅳ类变为Ⅲ类。二是全面开展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整治。制定了《长江经济带(益阳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范围、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职责分工,正在全面排查。加大对未完成提标改造任务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调度督促力度,高新区朝阳片区工业废水依托团洲污水处理厂处理提标改造工程于6月底完成,扩建工程现已完工,正在进水调试运行;大通湖洞庭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全部工程、设备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已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正在调试数据稳定性;高新区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已完成,正在试运行;安化县经开区黑茶产业园依托海川达水务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已基本完成,正在安装设备,11月底通水试运行,江南工业园内污水处理设施正在建设。三是扎实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已完成对238个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环境基础信息采集;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地下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全市101个千吨万人水源地,24个已完成保护区划定,其余水源地已完成划定技术报告编制,专家论证,省厅审定,市人民政府已行文上报省政府请求批复;完成了市级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沅江、桃江、安化、南县和大通湖区县级饮用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针对市二(三)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西流湾泵站污水溢流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强力推进整改;针对市二(三)水厂、桃江一水厂和南县振兴水厂饮用水源水质不达标问题,编制了达标方案,正在推进实施。

  (三)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全力推进资江流域锑污染整治。全面开展资江流域锑污染排查,对资江干流和一级支流的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形成了《资江流域益阳段锑污染整治评估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资江流域益阳段锑污染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对生力化工等7家涉锑企业进行整治,目前已完成5家验收;定期对久通、渣滓溪等6家涉锑企业进行监测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其整改到位。二是开展涉镉企业排查。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统一安排,今年我市开展了四轮的重点行业企业涉镉排查,确定前三轮涉镉等重点行业企业25个。三是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通过自查自纠和全面梳理,我市31个自然保护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587个。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相关市直单位按照“绿盾行动”的有关要求,采取边查边整改的方式,完成整改487个。四是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完成了安化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工作的验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35个重点村已完。